各鎮、開發區(街道)農業農村與生態環境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嘉善縣農業農村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版)》已修訂完成,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嘉善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善縣農業農村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024年修訂版)
為做好防范和處置因臺風、暴雨、洪水、干旱、極端高溫、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等造成的各種農業自然災害,保證抗洪(臺)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農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農業生產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浙江省農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嘉興市農業農村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嘉善縣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等文件,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洪澇臺旱、雨雪冰凍等農業自然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一)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注重平時預防和災害規避,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強化應急防范,提高農業防災救災能力。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縣防指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局內部實行分級、分工負責,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各鎮(街道)給予業務和技術指導,督促做好生產自救和恢復重建任務。
(三)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堅持分工協作,加強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一旦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開展抗災救災,做到早部署、早落實。
(四)以人為本,減輕損失。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將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的經濟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農業抗災救災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抗災救災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為成員單位,局工會、婦委會、團委和各黨支部積極配合。局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人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在應急響應期間,由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質監科、產業科、漁政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推廣中心、種子站等相關科室(單位)人員組成應急響應工作組,統籌做好農業抗災救災應急處置工作。
(二)農業抗災救災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農業抗災救災應急管理,根據災情和農業生產情況,組織部署農業自然災害預防和應急工作,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布應急解除的決定,視情向災區派出農業抗災救災工作組,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農業抗災救災工作。
(三)農業抗災救災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
辦公室:承擔局抗災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負責與上級的聯絡溝通,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具體安排調度和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決定事項落實,收集、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及時了解和督導各鎮(街道)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根據應急響應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工作組赴各鎮(街道)指導抗災救災工作。牽頭局屬資產安全管理和后勤物資保障工作。
組織人事科:組織發動局黨員干部和志愿者參與救災搶險工作,嚴明紀律,防止救災工作中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災后及時總結黨員干部的優秀事跡及表彰事宜。
計規科:掌握低收入農戶受損和轉移情況。掌握災后損失評估、救災補助申請上報情況,負責農業救災資金的爭取落實、監督管理及績效考核,指導災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理賠工作。負責與縣財政局等對接抗災救災工作。
產業科:做好休閑農業、農家樂等的安全監管。負責指導休閑觀光農業和農家樂經營主體抗災救災工作。協調農業產業化經營重點龍頭企業參與災后重建和農產品產銷銜接。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區農產品產銷銜接、市場供應、災后恢復生產等工作。
農社科:做好美麗鄉村建設等項目的安全監管,加強災前預防,指導災后修復、重建。組織開展災后農村環境整治等工作。
質監科:研究部署自然災害期間農業安全生產工作,加強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災后生態治水、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農田中心:負責農田建設方面的抗災救災工作,加強農田抗災能力建設,制定農田建設的抗災救災技術措施,組織、指導災后農田損毀修復工作。
執法隊:抓好救災種子種苗檢疫工作,加強抗災救災過程中農業投入品的執法監管,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維護農資經營秩序。加強畜禽屠宰和無害化處理場所安全監管。
畜牧獸醫站:負責畜牧業抗災救災工作,制定和落實畜牧業抗災救災措施,加強畜禽養殖和重大動物疫病監控。做好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工作,負責畜牧業災情信息調查核實和收集匯總。
農機站:負責農業機械方面的抗災救災工作,制定農機裝備的抗災救災措施,組織、指導農機裝備參與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
農經中心:負責指導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抗災救災工作。
推廣中心:負責農作物生物災害防控工作,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發布預警信息和防治意見,負責制定土壤肥料方面的抗災救災措施,做好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制定救災農藥儲備、動用、調劑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做好農村沼氣工程、秸稈綜合利用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
信息中心:通過農民信箱發布抗災救災預警信息。
漁政站:負責漁船抗災救災工作,落實漁船防災減災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應急預警信息,加強漁船應急值守和指揮,協助漁船應急救援等工作,做好漁船災情信息調查核實和收集匯總。
水產站:負責漁業抗災救災工作,制定漁業抗災救災措施,做好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工作;加強水產養殖場安全監管,組織開展魚塘消毒、魚病防治技術指導;負責漁業災情信息調查核實和收集匯總。
種子站:負責種植業抗災救災工作,制定種植業抗災救災措施,做好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做好救災種子(苗)儲備、動用、調劑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種植業災情信息調查核實和收集匯總。協助計規科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意見。
其他科室(單位):根據局抗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配合做好有關防災減災應急處置工作。
四、預防預警
(一)災害預防
1.強化防災減災意識。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將防災減災知識納入農業技術培訓內容,組織開展抗災救災應急培訓,提高農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加強農業設施設備建設。指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調整優化生產布局,發展避災農業生產。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漁船、漁業生產相關設施設備、休閑觀光農業、農家樂、畜禽圈舍、設施農業、農機設備庫房、農田基礎設施等場所或設施的加固和防護,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御自然災害能力。
3.抓好抗災救災物資儲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適時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農機具、柴油等救災物資。
(二)災害預警
保持與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信息溝通,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加強會商分析和災情研判。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氣象、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發布災害預測預報。
2.低溫陰雨、高溫干旱等進行性自然災害趨重。
3.突發性冰雪凍害。
4.其它突發性農業自然災害。
五、災害分級和應急響應
根據縣防指、氣象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和自然災害可能對農業帶來的損害程度,并參照省農業農村廳災害分級,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災害和四級應急響應。
(一)響應啟動
1.Ⅳ級響應行動
當縣防指啟動Ⅳ級響應時,由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實施Ⅳ級響應行動。
(1)分管領導主持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會商研究措施,加強災情調度和救災指導。
(2)通過農民信箱等信息平臺發送Ⅳ級災害預警信息。
(3)加強應急值班,各成員單位負責人保持通訊暢通,密切監測災情動態。
(4)按要求向市農業農村局、縣防指報告工作動態。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按時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告災情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縣防指啟動Ⅲ級響應時,由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實施Ⅲ級響應行動。
(1)分管領導主持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會商災情,研究部署農業抗災救災應急工作。
(2)通過農民信箱等信息平臺發送Ⅲ級災害預警信息。
(3)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各成員單位負責人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密切監測災情動態。
(4)視情派出救災工作組,指導災區農業抗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5)按要求向市農業農村局、縣防指報告工作動態。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按時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告災情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縣防指啟動Ⅱ級響應時,由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實施Ⅱ級響應行動。
(1)局主要領導主持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會議,會商災情,研究部署全縣抗災救災措施和應急工作。
(2)通過農民信箱等信息平臺發送Ⅱ級災害預警信息。
(3)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全體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聽從指揮,派員進駐縣防指值班。
(4)派出救災工作組,指導災區農業抗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根據災區要求,及時動用縣級救災備荒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按要求向市農業農村局、縣防指報告工作動態。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按時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告災情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4.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縣防指啟動Ⅰ級響應時,由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實施Ⅰ級響應行動。
(1)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會議,會商災情,研究部署全縣抗災救災措施和應急工作。
(2)通過農民信箱等信息平臺發送Ⅰ級災害預警信息。
(3)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全體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聽從指揮,派員進駐縣防指值班。
(4)派出救災工作組,指導災區農業抗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必要時動用縣級救災備荒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按要求向市農業農村局報告、縣防指報告工作動態。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按時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告災情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二)響應變更和終止
在縣防指宣布應急結束后,農業應急響應自動終止。
六、災后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后,局抗災救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街道)要迅速行動,深入災區一線,指導災后恢復生產工作。
(一)加強救助,盡快恢復生產。要加強對受災地區農業生產的技術服務,組織指導受損農田和農業基礎設施修復,指導災區農民群眾盡快恢復生產。協調組織區域間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積極爭取災后恢復生產所需資金,協調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保險賠付。
(二)加強總結,指導今后工作。要認真開展災害損失、發生原因和后續影響的評估分析,總結災害預防處置經驗,分析存在問題,落實改進意見建議,探索形成防災避災的有效措施和長效機制。
七、應急保障
(一)各科室(單位)、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與生態環境辦(農業農村辦)要將抗災救災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應急指揮體系、技術防護體系、保障體系建設,整合和充實力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建立縣、鎮(街道)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包括農藥、化肥、種子、機具和防疫消毒藥具等,應急處置物資儲備要相對充足。儲備庫應設在交通便利、具有儲運條件、安全保險的區域。
(三)抗災救災經費物資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濫用、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八、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嘉善縣農業農村局印發的《嘉善縣農業農村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善農〔2022〕39號)同時廢止。
附件:1.農業抗災救災工作組
?????????2.農業抗災救災搶險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