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善政發〔2019〕37號)、《新時代嘉善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善委發〔2020〕32號),進一步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術攻關、技能傳承、技藝推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經研究,決定實施2025年嘉善縣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5年計劃建立不超過3家縣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二、申報條件 (一)有大師:由技藝精湛、貢獻突出、群眾公認且在生產 實踐中能夠起帶頭作用的技師、高級技師,或榮獲全國技術能手、浙江省首席技師、嘉興市首席技師、新時代浙江工匠、新時代嘉興工匠等稱號的優秀高技能人才領銜,以及具有絕技絕活的技能人才擔當技能大師,所領辦的工作室擁有一支技能人才團隊。工作室領辦人年齡一般應距法定退休齡5年及以上,并提交與申報單位一致的在嘉善社保繳費記錄。 (二)有團隊:工作室擁有一支由不少于5人組成的技術技能人才團隊,成員應是技能高超、業務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專業技術人才。 (三)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單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能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場所和相關設施、設備,每年有一定的經費支持。 (四)有項目:有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有企業需要解決的技術工藝難題或技改項目,特別是參與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和科技計劃項目,以及參與重大技術和重大裝備引進吸收再創新項目。 三、實施步驟 (一)項目申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作為工作室建設項目的申報單位,統一申報到本區域的推薦單位。 (二)初審推薦。各鎮(街道)人力社保所作為本區域工作室建設項目的推薦單位,負責工作室的組織申報和初審推薦。 (三)資格復審。由縣人力社保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確認參評資格,提出現場考察及評審名單。 (四)評審公示。由縣人力社保局牽頭組織專家進行考察和評審,確定擬建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五)命名授牌。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力社保局予以公布命名,授予牌匾。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報告。內容包括工作室名稱(格式:嘉善縣+領辦人姓名+技能大師工作室)、工作室所在建設單位概況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成效、工作室領辦人和團隊情況簡介、工作室場地設備等工作條件、單位資金支持安排計劃以及工作室次年工作計劃目標等; (二)嘉善縣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三)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項目候選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技能大師及工作室成員的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及技能榮譽證書、專利證書、技術成果證書等復印件; (四)嘉善縣技能大師工作室情況匯總表。 五、經費支持 (一)對評審確定的縣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一次性補助資金2萬元,主要用于培訓設施設備購置及技能交流推廣等費用。技能大師工作室所依托單位也要對項目給予相應的經費支持,主要用于帶徒津貼、培訓場地、實訓設備等補助。 (二)對確定的技能大師工作室,擇優推薦參評國家、浙江省、嘉興市技能大師工作室。 (三)對工作室的技能大師,優先推薦“新時代浙江工匠”、“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高技能拔尖人才等技能人才榮譽項目評選。 六、有關要求 (一)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縣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創建工作,認真摸底調查本區域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建設項目,并組織推薦上報,原則上每個鎮(街道)推薦數量不超過2家。 (二)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統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于8月15日下班前報送至嘉善縣人力社保局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中心,同時報送電子版。 聯系電話:84023318 地址:嘉善縣魏塘街道談公北路135號南樓105室 附件:嘉善縣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材料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嘉善縣財政局 2025年7月 7日 善人社【2025】37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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