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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會同省紀委辦公廳對4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具體如下: 1.省散裝水泥發展中心未經報備開展檢查事項。2025年,省散裝水泥發展中心對11個設區市2024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延伸抽查部分縣(市、區),并發文表揚綜合表現突出市縣。該檢查事項未經報備,違反《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中“督查檢查考核未經報備不得開展”要求。 2.寧波市海曙區農業農村局違規開展專項工作考核。2024年,海曙區農業農村局在綜合考核外設置并實施對11個涉農鄉鎮(街道)專項工作考核,2025年1月公布考核結果。上述情形增加基層迎考負擔,與《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中“縣及以下單位的所有考核事項合并開展”要求不符。 3.溫州市龍灣區、麗水市青田縣等一些政務服務場所或設施利用率不高,造成閑置浪費。溫州市龍灣區在一些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站,但站內設置的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業務未實質性開展,現部分公共法律服務站處于關停狀態。麗水市青田縣為鄉鎮(街道)配置政務服務自助機,投用至今辦件量少,有的近一年無辦件。這些政務服務場所或設施未按實際需求設置,造成閑置浪費,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要求不相符。 4.舟山市普陀區部分機關單位違規借調工作人員。截至2025年6月,舟山市普陀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分別借調國有企業職工3人、學校幼兒園教師2人從事機關日常工作。以上干部借調均未經組織部門備案,違反《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關于規范借調干部要求。 以上典型問題反映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突出,執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還存在差距,有的未嚴格執行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和備案管理制度,在計劃外開展檢查事項、在綜合考核之外開展對縣及以下單位的專項工作考核;有的脫離實際需求設置政務服務場所設施,造成資源閑置浪費;有的清理規范借調干部不到位,未經審批備案借調干部職工。 各地各單位要鞏固拓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嚴格執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統籌為基層減負和賦能,切實把基層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束縛中解脫出來,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積極作為,有更多精力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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