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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根據《浙江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對《嘉善縣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制定的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首次在國家層面對涉企行政檢查作出全面系統規定。2025年2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5〕5號)。 二、制定過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5〕5號)《嘉興市綜合查一次若干規定》等文件要求,縣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會同縣司法局系統梳理分析我縣涉企行政檢查基本情況和工作基礎,形成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多次征求相關縣級部門、各鎮(街道)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并進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完成了申報立項和合法性審查。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包括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工作保障四大部分。 (一)關于總體要求。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堅持“管住風險、無事不擾”,推動涉企行政檢查規范化、協同化、數字化,既防止涉企行政檢查過多過濫,又防止出現監管不到位現象,確保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進一步優化提升我縣營商環境。 (二)關于主要目標。2025年度部門、層級、領域聯合檢查實施率達到50%以上(2027年達到80%以上),非現場檢查占比逐年提高,行政檢查次數再下降10%以上。行政檢查亮碼率達到100%,行政處罰決定書賦碼率達到100%。 (三)關于重點任務。聚焦涉企多頭重復低效檢查,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堵點難點問題,圍繞行政檢查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規范,提出十三個方面舉措,主要內容為:規范主體、事項、標準、方式方法等。推廣非現場檢查模式,統籌實施“綜合查一次”,實行分級分類差異化檢查,統籌制定全縣年度行政檢查計劃,開展“一表通查”和簡單事項“委托查”,落實行政檢查“五個嚴禁”“八個不得”。推動“1+6”行政執法部門試點跨部門綜合監管,規范行政執法領域第三方輔助服務工作,優化“預約式”指導服務。推進改革觀察網建設,廣泛收集企業意見建議。 (四)關于工作保障。強化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定期研究涉企行政檢查重大問題。 四、適用范圍 《實施方案》在全縣范圍內適用。 五、施行時間 《實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其他 本解讀無注意事項和關鍵詞解釋。 五、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嘉善縣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 聯系方式:0573-8403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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