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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解讀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為規范嘉善縣技術經理人事務所培育與管理,加快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技術經理人專業服務能力,助力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結合嘉善縣實際,特制定《嘉善縣技術經理人事務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二、制定依據 1.《浙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2.《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 三、主要內容 (一)認定對象 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核心目的,為技術交易雙方提供居間、經紀或代理等專業化服務并獲取合理報酬的專業服務機構。 (二)認定范圍 業務范圍包含技術轉移相關服務,如供需信息匹配、技術評估評價、交易分析咨詢、盡職調查、商務方案策劃、產業化投融資對接、知識產權運營、合規審查、風險預判、爭端協調等全鏈條或專項技術轉移服務。 (三)認定程序 1.申報。提交《嘉善縣技術經理人事務所認定申請書》和《嘉善縣技術經理人事務所認定佐證材料清單》相關佐證材料。 2.認定。由縣科技局根據相關認定材料進行評定。原則上評分65分及以上且征信無負面意見的,方可認定為事務所。 3.公示。擬認定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4.發文。公示無異議的,由縣科技局發文認定;有異議的,由縣科技局核實處理。 四、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嘉善縣科學技術局 解讀人:徐夢帆 聯系電話:0573-8412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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